关于开展2012年“诚信校园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6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学生工作处  

各系、基础学院: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开展高校“诚信校园行” 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1]604号)文件精神,根据各系、基础学院上报“诚信校园行”活动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校“诚信校园行”整体实施方案公布(见附件),并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1、“诚信校园行”活动一般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承办单位为子方案具体实施单位。各承办单位应结合本系实际及特色,制定详细可行的操作细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活动承办单位应做到活动前有组织策划、活动中有落实执行、活动后有交流总结,各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活动承办单位应将总结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

3、各活动开展所需经费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但各活动承办单位应在活动开展前将预算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4、各活动承办单位应充分认识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确保各项活动内容顺利开展,把诚信教育与学风建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教育管理过程,努力营造“人人知诚信,处处讲诚信”的风气。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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