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责任编辑:伍凌峰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2021-2022学年在校2019-2021特别优秀学生。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学院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7]3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国家奖学金申报者,2021-2022学年度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业成绩和综合评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的前10%以内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

任务

责任方

928

完成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

学院

929-10月11

公示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学院

10月12

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上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上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对学院评审依据、程序、分配名额、公示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的报告)

学院

10月13

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学校

1020

报送国家奖学金纸质评审材料至省资助中心

学校

 

四、申报与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把评审工作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评管结合、评教结合、寓教于评,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

2.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程序,择优推荐。

3.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的要求、内容等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客观真实。对态度不认真、弄虚作假的材料,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4.各学院申报材料均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所有国家奖学金学生申报信息由各学院同步录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218.76.27.109/pros/identity/index.action纸质档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再从系统中下载打印提交。申报材料均须手写签名和加盖学院公章,其他填报要求详见附件

五、名额分配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2具体名额按照各二级学院2019—2021级在校生比例分配

学院

国家奖学金名额

土木工程学院

2

机电工程学院

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

数学学院

1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1

法学院

1

马栏山新媒体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艺术设计学院

2

音乐学院

1

合计

22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年九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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