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6 责任编辑:学工汤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一、制定、完善帮困助学条例及办法;
二、做好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建档工作和临时补助工作;
三、做好学生勤工助学每月费用的汇总、审批、发放工作;
四、做好每年一次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
五、做好勤工助学专款经费的使用、汇总、上报工作;
六、加强与校外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积极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七、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审核与管理;
八、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的评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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