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学生暑假留宿名单及入住须知

发布时间:2012-07-01 来源: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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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学生暑假留校住宿须知

一、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

二、收费标准

1、根据学校对假期留校学生的规定与要求,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免收住宿费。

2、按总务处要求,水电费按每天3/人的包干标准收取,园区按规定对假期入住学生实施一次性收费,假期间中途退宿的学生,需告知系部和明深物业,所缴费用不退。假期只开放校本部二食堂及校本部澡堂,其他食堂及澡堂关闭。

三、手续办理

175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在明深物业客服中心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2、入住时学生必须由本人(不得由他人代替)凭有效证件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管理员按学生处提供的名单对证件进行核实后,安排住宿房间。

3暑假期间,未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不得擅自入住

四、住宿具体安排

男生:校11栋。

女生:校513单元

五、其他要求

1)严格遵守《长沙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作息,保持寝室内日常卫生干净、整洁,确保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外来人员来访必须遵守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制。

2)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不得私自调寝,必须按学校统一安排按时搬入、搬出留宿寝室,注意保管学校公共财产,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3积极配合楼栋宿管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园区开园时,统一搬回原寝室住宿。

 

                  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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