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寒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3 来源:学生工作处  

各院系 、园区:

根据学校2012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为了保障留宿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和假期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特对2012年寒假学生留宿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定于116日起,维智、汇泽、弘昱、校本部(1112单元除外)园区正式封园, 219,学校各园区统一开园,接受新学期学生返校入住。园区在封园之前做好学生财产、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二、请各院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申请寒假留宿学生进行严格审核,并经相关院系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于15(星期四)下午500之前将审核后的寒假留宿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包含证明材料)整理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宿舍管理中心将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并于18张榜公布(见学生工作处网页)。

   三、经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审核批准,116寒假留校学生统一入住校本部园区,其中女生住校本部111单元,男生住校本部112单元;219,寒假留校学生搬回原宿舍。

四、请基础学院与明深物业公司共同对校本部11栋进行行李打包、整合寝室,腾出床位,保证寒假留宿的学生116顺利入住。

   五、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长沙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作息,保持宿舍日常卫生干净,整洁,确保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现有人冒名顶替住宿或未经宿管同意留宿外来人员,则对住宿名单上的学生处以警告以上处分。

    2.留宿学生须与明深物业公司签订寒假留宿入住协议,保证原寝室财物的完好,如有遗失或者故意损坏,将承担赔偿责任。

    3.按学校总务处要求,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按照每天2/人的标准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水电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学 生 工 作 处

 

201213

 

      附件: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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