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园区:
根据学校2012年寒假放假工作安排,为了保障留宿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和假期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特对2012年寒假学生留宿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定于1月16日起,维智、汇泽、弘昱、校本部(11栋1、2单元除外)园区正式封园, 2月19日,学校各园区统一开园,接受新学期学生返校入住。园区在封园之前做好学生财产、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二、请各院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申请寒假留宿学生进行严格审核,并经相关院系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于1月5日(星期四)下午5:00之前将审核后的寒假留宿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包含证明材料)整理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宿舍管理中心将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并于1月8日张榜公布(见学生工作处网页)。
三、经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审核批准,1月16日寒假留校学生统一入住校本部园区,其中女生住校本部11栋1单元,男生住校本部11栋2单元;2月19日,寒假留校学生搬回原宿舍。
四、请基础学院与明深物业公司共同对校本部11栋进行行李打包、整合寝室,腾出床位,保证寒假留宿的学生1月16日顺利入住。
五、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长沙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作息,保持宿舍日常卫生干净,整洁,确保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现有人冒名顶替住宿或未经宿管同意留宿外来人员,则对住宿名单上的学生处以警告以上处分。
2.留宿学生须与明深物业公司签订寒假留宿入住协议,保证原寝室财物的完好,如有遗失或者故意损坏,将承担赔偿责任。
3.按学校总务处要求,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按照每天2元/人的标准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水电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学 生 工 作 处
2012年1月3日
附件: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