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学院学生寝室内务评比常规检查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06 来源:学生工作处  

各系、各园区

为营造舒适、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爱卫生、讲文明、守纪律、重操守的个人品质观念,从根本上杜绝寝室脏乱差现象的发生,进而整体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长沙学院学生寝室内务评比常规检查方案》。

一、评比范围

    长沙学院全日制统招生寝室

二、评比时间

各系每学期第二周开始,每两周组织一次检查评比,每期共8次。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

三、评比内容

内务评比常规检查主要检查学生寝室下列九个方面的情况:地表卫生情况;桌面、柜子卫生、整理摆放情况;墙面情况;灯、电风扇清洁情况;门、窗卫生情况;床位卫生、整理摆放情况;鞋子、行李摆放情况;日常生活用品摆放及洗漱台清洁情况;卫生间、阳台卫生及洁具的摆放情况。

评分细则见附件1

四、评比要求

1、各系由书记领队进行检查评比。

2、系部根据检查结果分别授予受检寝室以文明寝室、卫生差寝室、免检寝室的称号。单次检查卫生情况好(参考分数90分以上)的寝室可授予“文明寝室”称号;单次检查卫生情况差(参考分数75分以下)的寝室可授予“卫生差寝室”称号;连续2次检查都评为文明寝室的可授予“免检寝室”称号。

3、各系每次评选出10间以内的文明寝室,3间以上的卫生差寝室。如果系部没有卫生差寝室,需向学生工作处申请复查,经检查合格,方可不评卫生差寝室。系部对所有被授予称号的寝室进行拍照,并与寝室名单一同公示在本系网页上,同时将寝室名单电子档发一份到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时的对寝室进行抽查。

5、对于已评为免检和文明寝室的,如果在学生工作处或者系部老师随机抽查中,发现卫生情况不合格,将取消免检或文明寝室称号,同时撤下相应的旗子,并在系部网上进行通报。

6、对于被评为卫生差寝室的,要求限期整改。

五、奖惩制度

1、文明寝室给予锦旗鼓励。

2、免检寝室给予锦旗鼓励,免除1次系部检查,并可给予一定奖励、综合测评加分(具体奖励和加分方式由系部自行决定)。

31次评为卫生差寝室的成员综合测评时视同“通报批评”进行扣分; 3次或连续2次被评为卫生差寝室的,纳入该寝室成员评优、评奖、入党资格评定条件之一,综合测评的基本素质测评中“集体观念(A4)、生活态度(A5)、社会公德(A6)、个人品德(A7)”评为差等; 4次以上(含4次)或连续3次被评为卫生差寝室的,系部根据《长沙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综合素质评分要求扣分,纳入该班级全年评优、评奖评定条件之一。

六、督察组成员

张少柏、杨桦、谭望

七、本方案从20104月开始实行。

学生 工 作 处

                                     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长沙学院学生寝室内务评比评分细则

 

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

扣分标准

地表

30

有积尘、污物、杂物或未打扫干净

5-25

有污水

1-5

桌、柜面

10

桌面未整理或擅自移动、拆卸桌子   

1-5

柜面不干净   

1-5

若园区寝室无柜子,则桌面占10分,柜面处划斜线

墙面

5

乱挂、乱贴、乱画  

1-3

未粘贴值日安排表 

2

5

灯具有灰尘

1-3

电风扇

电风扇有灰尘

1-2

门窗玻璃

10

门不清洁        

1-5

窗、玻璃不清洁    

1-5

床位

10

未叠被子

扣分=未叠被子数÷寝室人数×8

1-8

床铺堆放衣物或杂物    

2

鞋子行李

10

鞋子摆放不整齐      

1-8

行李摆放不整齐

2

日常生活

用品

洗漱台

10

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

1-8

洗漱台不干净

1-2

若园区寝室无洗漱台,则生活用品占10分,洗漱台处划斜线

卫生间

阳台

洁具

10

卫生间不干净

1-4

阳台不干净

1-3

洁具摆放不整齐或无洁具

1-3

若园区寝室无独立阳台和卫生间,则洁具摆放占10分,阳台和卫生间处划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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