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园区:
为营造舒适、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爱卫生、讲文明、守纪律、重操守的个人品质观念,从根本上杜绝寝室脏乱差现象的发生,进而整体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长沙学院学生寝室内务评比常规检查方案》。
一、评比范围
长沙学院全日制统招生寝室
二、评比时间
各系每学期第二周开始,每两周组织一次检查评比,每期共8次。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
三、评比内容
内务评比常规检查主要检查学生寝室下列九个方面的情况:地表卫生情况;桌面、柜子卫生、整理摆放情况;墙面情况;灯、电风扇清洁情况;门、窗卫生情况;床位卫生、整理摆放情况;鞋子、行李摆放情况;日常生活用品摆放及洗漱台清洁情况;卫生间、阳台卫生及洁具的摆放情况。
评分细则见附件1。
四、评比要求
1、各系由书记领队进行检查评比。
2、系部根据检查结果分别授予受检寝室以文明寝室、卫生差寝室、免检寝室的称号。单次检查卫生情况好(参考分数90分以上)的寝室可授予“文明寝室”称号;单次检查卫生情况差(参考分数75分以下)的寝室可授予“卫生差寝室”称号;连续2次检查都评为文明寝室的可授予“免检寝室”称号。
3、各系每次评选出10间以内的文明寝室,3间以上的卫生差寝室。如果系部没有卫生差寝室,需向学生工作处申请复查,经检查合格,方可不评卫生差寝室。系部对所有被授予称号的寝室进行拍照,并与寝室名单一同公示在本系网页上,同时将寝室名单电子档发一份到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时的对寝室进行抽查。
5、对于已评为免检和文明寝室的,如果在学生工作处或者系部老师随机抽查中,发现卫生情况不合格,将取消免检或文明寝室称号,同时撤下相应的旗子,并在系部网上进行通报。
6、对于被评为卫生差寝室的,要求限期整改。
五、奖惩制度
1、文明寝室给予锦旗鼓励。
2、免检寝室给予锦旗鼓励,免除1次系部检查,并可给予一定奖励、综合测评加分(具体奖励和加分方式由系部自行决定)。
3、1次评为卫生差寝室的成员综合测评时视同“通报批评”进行扣分; 3次或连续2次被评为卫生差寝室的,纳入该寝室成员评优、评奖、入党资格评定条件之一,综合测评的基本素质测评中“集体观念(A4)、生活态度(A5)、社会公德(A6)、个人品德(A7)”评为差等; 4次以上(含4次)或连续3次被评为卫生差寝室的,系部根据《长沙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综合素质评分要求扣分,纳入该班级全年评优、评奖评定条件之一。
六、督察组成员
张少柏、杨桦、谭望
七、本方案从2010年4月开始实行。
学生 工 作 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长沙学院学生寝室内务评比评分细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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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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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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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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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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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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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积尘、污物、杂物或未打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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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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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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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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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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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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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未整理或擅自移动、拆卸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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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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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面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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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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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园区寝室无柜子,则桌面占10分,柜面处划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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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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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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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挂、乱贴、乱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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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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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粘贴值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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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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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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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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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有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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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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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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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风扇有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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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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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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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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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不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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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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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玻璃不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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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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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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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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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叠被子
扣分=未叠被子数÷寝室人数×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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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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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铺堆放衣物或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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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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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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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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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摆放不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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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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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摆放不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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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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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
用品
洗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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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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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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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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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台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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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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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园区寝室无洗漱台,则生活用品占10分,洗漱台处划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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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
阳台
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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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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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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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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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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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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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具摆放不整齐或无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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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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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园区寝室无独立阳台和卫生间,则洁具摆放占10分,阳台和卫生间处划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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