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
二、必须与园区签订假期留校协议,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三、收费标准
1、根据学校对假期留校学生的规定与要求,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免收住宿费。
2、水电费按每天2元/人的包干标准收取。 按园区规定对假期入住学生实施一次性收费,收费金额由我园区核定。按总务处规定,假期在学校食堂用餐只允许使用校园一卡通,不收取现金。
四、手续办理
1、入住学生必须是由学生处提供的名单,并签字盖章认可的。
2、女生 7 月 7日上午8:00---10:00在洪山女4栋及园区指定的楼栋办理入住手续。
3、男生 7 月 7 日上午10:00---12:00在洪山10栋及园区指定的楼栋办理入住手续。
4、7 月 7 日下午2:30---5:30在管理处客服中心(车库楼建设银行旁)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并做自动退宿处理。
5、入住时学生必须是由本人(不能由他人代替)凭有效证件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本园区管理处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管理员按学生处提供的名单对证件进行核实后,与我园区签定假期住宿协议,签发楼栋入住通知单并安排住宿房间。
6、凭楼栋入住通知单到所安排的楼栋值班室进行入住登记。
五、其他要求
1、按照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09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的通知》要求,按时作息,搞好寝室日常卫生、内务;加强自身安全意识,规范用电行为,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及寝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对外来人员来访,必须遵守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制。
2、积极配合楼栋宿管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7月7日入住时,须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办理入住手续。9月1日,统一搬回原寝室住宿。
长沙学院明深物业有限公司
长沙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