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及入住须知

发布时间:2010-01-15 来源:学生工作处  

点击:2010年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名单

一、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

二、必须与园区签订假期留校协议,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三、收费标准

1、根据学校对假期留校学生的规定与要求,寒假留校住宿的学生免收住宿费。

2、水电费按每天2/人的包干标准收取。按园区规定对假期入住学生实施一次性收费。按总务处规定,假期在学校食堂用餐只允许使用校园一卡通,不收取现金。

四、手续办理

1、假期入住本园区的学生必须经学校同意,具体名单由学生处审核提供。

2、元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在明深物业长沙学院管理处客服中心(车库楼建设银行旁)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3、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一次性缴纳水电费(35天计算),假期内不办理任何住宿及退费手续。

4、入住时学生必须是由本人(不能由他人代替)凭有效证件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本园区管理处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管理员按学生处提供的名单对证件进行核实后,与我园区签定假期住宿协议,签发楼栋入住通知单并安排住宿房间。

五、其他要求

1、按照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0年寒假学生留校住宿的通知》的要求,按时作息,搞好寝室日常卫生、内务;加强自身安全意识;规范用电行为;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及寝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外来人员来访必须遵守外来人员来访登记制。

2、积极配合楼栋宿管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入住时须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办理入住手续。222,统一搬回原寝室住宿。

 

长沙明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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