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排查学生宿舍违规电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责任编辑:陈龙山   来源:宿舍管理中心  

为加强宿舍安全管理,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按照《长沙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学生应增强消防意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明火蚊香或点燃其他杂物等)。禁止使用炊具、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褥、洗衣机、烘衣机、电冰箱、烧水壶、取暖器等电热器具)以及改变电压、电流的相关设备。宿舍严禁使用违规电器。

宿舍管理中心分别于9月11日、9月30日发了通知,要求同学们在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违规电器处理好。但在近期还发现宿舍有违规电器使用情况(特别是洗衣机,因为宿舍阳台地面没做防水处理,使用洗衣机易造成渗水到楼下房间)。

各学院将于10月16-18日3天时间内安排学生干部对每间宿舍进行排查,发现有违规电器立刻处理。10月21日开始,宿舍管理中心组织查寝中还发现违规电器,将作收缴代管处理(对诸如洗衣机大型电器将安排二手家电回收直接上门处理)。并按照《长沙学院学生手册》视其性质、情节、后果等,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宿舍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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