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关于给予胡锡钰等2775名学生 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12-09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单位、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助学[2014]37号)和《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发[201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系部初审、学生工作处复核、校领导审批、教育厅审核并上报教育部批复,决定给予罗龙金等2775名学生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等,一等为4000元/年,二等为3000元/年,三等为2000元/年,各等级均为925人。本次国家助学金共计资助金额为8,325,000元,发放形式为分10个月平均发放。

    希望受资助的学生珍惜机会,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关爱他人、回报社会,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

 

附件 长沙学院关于给予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长沙学院

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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