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关于给予石敏捷等2676名学生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3-22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学生工作处  

长大学[2012]4

 

各单位、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1]149号)和《长沙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学[2009]1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学生工作处复核,主管院长批准,上报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审定,决定给予石敏捷等2676名学生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等,一等为4000/年,二等为3000/年,三等为2000/年,各等级均为892人。本次国家助学金共计资助金额为8028000元,发放形式为分10个月平均发放。

希望受资助的同学坚定信心,奋发精神,自立自强,学有所成,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学校的关爱。

 

附件: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长沙学院

               二年三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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