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12-15 责任编辑:谭望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0〕106号)和《长沙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其班级民主评议,家庭户籍所在地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系部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公示,主管校长批准,上报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审定,学校决定给予刘浪等2568名学生长沙学院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等,一等为4000元/年,共计856名;二等为3000元/年,共计856名;三等为2000元/年,共计856名。本次国家助学金共计资助金额为7704000元,发放形式为按月平均发放,共发放10个月。
希望获得资助的同学克服困难,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努力锻造自我,争取早日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材。
长沙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长沙学院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