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 责任编辑:汤珂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班集体评定工作的通知

办通 [2020]39

 

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在校的2017-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具体评选标准见《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7]38号)的相关规定。

三.推荐名额

校设奖学金分三等,甲等按参评学生人数3%的比例评选,乙等按参评学生人数6%的比例评选,丙等按参评学生人数9%的比例评选。此处的参评学生人数不含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干部总数15%的比例评选。

优秀班集体按参评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1),认真组织好本院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确保其准确性和科学性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退回并责成学院重做,对于错误较多的酌情削减评优评奖名额

2.评优、评奖工作均由各学院负责进行(19-20学年转院的学生在学院参与20-21年学年转院的学生在学院参与评选)。

3.各学院应在院内公布推荐的条件和程序,并将推荐结果在本学院网站和宣传栏上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校级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组织评选;校宣传部的学生干部由校宣传部评选。推荐名单和材料确定后于11月21日前统一报学生工作部(处)汤珂老师。

5.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于11月21日前上报所有评定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1)本学院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及评选情况说明纸质版和电子版;(2)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3)纸质版;(3)优秀班集体申请审批表(支撑材料学院存档,不需上报)纸质版;(4)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以及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

校设奖学金名单汇总表按照甲等、乙等、丙等顺序依次排列;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审批表要按照汇总表上序号整理。

附件1:校内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

附件2:校设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4: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5: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6:优秀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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