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2020-2021学年在校的2018-2020级特别优秀学生。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各学院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7]3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国家奖学金申报者,2020-2021学年度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的前10%以内。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 |
任务 |
责任单位 |
9月28日 |
完成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 |
各学院 |
9月29-10月11日 |
公示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
各学院 |
10月12日 |
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上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上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对学院评审依据、程序、分配名额、公示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的报告) |
各学院 |
10月13日 |
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
学校 |
10月20日 |
报送国家奖学金纸质评审材料至省资助中心 |
学校 |
四、申报与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把评审工作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国家奖学金竞评大会”等形式,做到评管结合、评教结合、寓教于评,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
2.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择优推荐。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3.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等必须严格把关,力保其准确性和科学性。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须退回并责成学生重做,对于态度恶劣者可直接取消其报送资格。
4.各学院报送材料均为纸质版一份。纸质档材料由系统提交高校审核通过后再从系统中下载打印提交。申报材料均须手写签名和加盖学院公章,其他填报要求详见附件二。报送材料有关模板请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5.所有国家奖学金学生申报信息由各学院同步录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218.76.27.109/pros/identity/index.action)。录入信息时要与学生申请表核对一致,学校将通过网络进行审核。
五、名额分配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3个,按照各二级学院2018—2020级在校生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如下:
学院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数学学院 |
3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2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
法学院 |
1 |
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艺术设计学院 |
2 |
音乐学院 |
1 |
合计 |
23 |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