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08—2009学年勤工助学上岗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2 责任编辑:谭望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系、部:

       根据《长沙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自917以来,学生工作处就2008200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统计、审核以及学生申请做了大量的工作。截止目前,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所有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申请表分部门发放,并就勤工助学上岗人员的选拔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系、部遵照开展。

一、各系、部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基本前提,于1028日前完成勤工助学学生的甄选工作,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备案(未录用学生申请表请一并返还)。

二、勤工助学人员换岗时间为111日,各系、部应于111日前完成拟录用学生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通知其上岗(原在岗勤工助学学生于1031日退岗)。

三、勤工助学学生每月岗位补贴的发放以各系、部出具的书面考勤为依据,各系、部勤工助学学生当月考勤应于次月7日前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将不再补发学生补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各系、部自行承担。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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