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
为做好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发挥岗位服务育人的功能,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按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所分配的工时招聘勤工助学学生,详见附表《2018-2019勤工助学各部门岗位数》。
二、各部门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长沙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长大学[2018]6号)相关要求进行招聘,招聘对象原则上应为《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学生。
三、用工期间,相关部门如要更换受聘学生,应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签字盖章后(附上“勤工助学学生岗位申请表”,学生处网站下载)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勤工助学学生岗位补贴按月发放,各部门要督促学生及时填写《长沙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考勤表》(学生处网站下载)并于次月的5日前提交到院学工办(遇寒暑假,则在学生离校前提交),逾期提交将不再补发岗位补贴。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