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9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校2011届毕业生中有808人次获得了国家高校助学贷款,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完善2011届贷款毕业生信息

1、各系要认真做好贷款毕业生的信息确认工作。在426前要求所有贷款毕业生,核对、完善“个人信息”(特别是个人通讯信息、学号、第一、二联系人信息)。

2、为简化还款流程,方便学生本人了解贷款情况,湖南省统一将代理行(中国银行)还款方式变更为支付宝方式。请贷款学生在426前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还款账户变更”, 2010年有贷款的学生账户已自动变更,无需进行此项工作。

二、组织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是贷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事宜的协议文本,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2、还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学生与经办银行各执一份。

3、《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须由贷款学生本人签订,代签无效。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工整书写。

4、学校将于5月组织《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的统一签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届时《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由各系从国开行贷款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三、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工作

1、贷款毕业学生若有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只需偿还本金,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2、毕业前,学生在520620有两次提前还款机会。办理提前还款的贷款毕业生在51-8日(或61-8日)内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515(或615)前在相应的账号中存够贷款本金。

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工作

1、今年将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展期。

2申请展期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填写的身份证号、借款合同编号、贷款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申请展期年限最长为3年。审批表用电脑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3申请展期的学生应于525前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提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10前将继续攻读学位录取通知书和报到证明复印件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9月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学生处网站公布展期申请名单。未正式办理贷款展期的,贷款关系仍按原贷款合同执行。

五、开展诚信教育

1、各系要以贷款毕业生的还款确认工作为契机,加强诚信还贷的宣传工作。各系要组织全体学生通过图书馆视频点播系统观看《贷款助学信用助人》影片,大力提升诚信教育力度,营造诚信教育氛围,使学生切实感受诚信力量,做一个诚信、有责任感的青年。

2、各系要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贷款毕业生再次学习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知识,使其充分了解杩樻绋嬪簭銆佷粯鎭姙娉曞拰灞曟湡鎵嬬画鍔炵悊绛変簨瀹�锛岀‘淇濇瘯涓氬悗鑳芥寜鏃惰繕璐凤紝閬垮厤杩濈害鐜拌薄鍙戠敓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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