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5 责任编辑:胡小毅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湘教通〔2020〕27号)要求,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学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实学生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防控,落实教育厅与学校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精心部署、严密防控。在正式开学之前,学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的工作要求,各学院要及时向学生讲清疫情防控政策,引导学生进一步认清疫情防控形势,杜绝学生私自返校、提前返校。

2.加强宣传,确保防控信息全面覆盖。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QQ、短信、电话等渠道,将学校的相关通知、文件、决定精神及时传达给每一位学生,让学生第一时间了解疫情防控信息,保持与学校联系紧密、同步同行;要向学生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正面宣传,理性认识疫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大局观、价值观,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居家生活习惯。

3.加强摸排,全面掌握学生健康情况。各学院要在学校卫生科的指导下,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等学生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学生疫情防控情况摸排,精准、及时掌握学生身体情况;要加强家校联系,向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进一步掌握学生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学生疫情防控信息上报工作。

二、做深思想引领学习指导

1.强化思想引领,提升学生思想觉悟各学院要把握教育契机,主动挖掘教育素材,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爱与感恩教育、责任与担当教育,引导学生感受在危难中彰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的伟大精神力量,感恩“抗疫”阻击战中涌现的心怀大爱的“逆行者”们,自觉担起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2.强化学习指导,引导学生“停课不停学”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宅其身,抱道行”,合理安排时间,充实假期学习。要发挥学院成长辅导室平台的作用,制定贴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分年级的学习指导方案。要根据学校教学统一安排,积极保证任课教师和学生的联系渠道畅通。要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特别是上学期期末挂科学生的指导帮扶,鼓励他们在假期里努力复习;切实组织、指导好班内“一帮一”结对帮扶学习小组开展活动,发挥朋辈在学习辅导中的积极作用。

三、做细学生心理服务工作

1.深入学生,密切关注。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排查-反馈-干预”工作链条,全面梳理、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辅导员、心理联络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朋辈互助员等要通过电话、QQ、微信等途径深入全体学生,积极关注学生心理动态,避免心理帮扶工作出现盲区。各学院要密切跟踪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做好在库学生的心理回访。

2.分析研判,积极干预。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分析研判,积极利用线上资源和各种渠道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对发现存在严重心理困扰的学生要积极帮扶,做到一人一方案。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及时线上约谈,疏导化解不良情绪。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或已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按要求分别建档,及时取得校心理中心的支持,分级干预。

3.深入宣传,加强引导。各学院要利用公众号、微信、QQ等网络平台加强相关抗“疫”知识的宣传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营造积极健康的成长氛围,鼓励学生通过自助缓解心理困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学校心理中心官方公众号“长大心泉”将通过“抗‘疫’行动”系列模块介绍心理调适的方法和技巧,宣传、推广学生喜闻乐见的文章、图片和视频,组织丰富的线上活动。

四、精准开展学生资助帮扶

1.精准掌握信息。各学院要实时、动态掌握因感染新冠肺炎(含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下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情况,做到信息全面、准确。

2.精准实施资助。对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各学院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将学校的关心与温暖传达到每个学生。

各学院要做好因感染新冠肺炎疫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临时补助的初审工作,将《长沙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学生用,附相关病历证明等材料)、《长沙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学院用)于开学一周内报送纸质档与电子档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伍凌峰老师处(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在学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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