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根据《长沙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开展2019-2020学年班主任考核和2020级班主任选聘工作。工作方案详见附件,所需表格请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要按照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做好班主任考核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择优选拔,做好班主任选聘工作。各学院要通过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班主任队伍作用,促进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向纵深发展。
附件:
1.2019-2020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方案
2.2020级班主任选聘工作方案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附件一
2019-2020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班主任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评价,激发班主任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根据《长沙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长大党[2019]63号),特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19-2020学年在岗的2019级班主任。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综合素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等。对照班主任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履职情况,突出工作实绩。
2、考核形式。考核在个人总结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学生测评、学院测评及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分数权重。考核分数采用百分制,班主任个人自评占15%,学生测评占50%,学院测评占35%。
4、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名额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20%。
5、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晋升职称、评选先进、发放奖励的重要依据。学校按3000元/年•班的标准核定班主任工作绩效,纳入各学院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总额,专款专用,班主任工作考核合格应发放至个人。优秀等次的班主任同时颁发“长沙学院优秀班主任”证书。
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如有在国内外进修、读博等请假情况的,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且视请假时间适当扣发津贴。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
班主任根据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指标与要求,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对本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长沙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2、学生测评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从班主任所带班级随机抽取20%以上的学生,填写《长沙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
3、学院考核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的任课教师与辅导员审核班主任自评材料,根据班主任个人工作实际情况,填写《长沙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院测评表》。学院测评后,各学院将《长沙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及《长沙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的纸质档、电子档在9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420办公室汤珂老师。
4、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对班主任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5、上报学校
10月份,学生工作部(处)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附件二
2020级班主任选聘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选聘一批热情高、能力强、经验足的教师担任2020级新生班主任,根据《长沙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长大党[2019]63号),特制定本选聘工作方案。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与选聘范围
(一)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的稳定。
2.具有较高的个人素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关爱学生,热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所需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口头表达等能力。
4.可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二)班主任的选聘范围
从我校所有在职在岗的教师、机关干部中选聘,应特别注重从教授、中青年骨干教师中选聘。根据《长沙学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实施办法》(长大党〔2019〕43号),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均应担任班主任。
辅导员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如确因工作需要担任班主任的,不享受班主任工作绩效。
二、班主任的设置与选聘程序
1.2020级新生以自然班为单位,每班配一名班主任。班主任均为兼职担任,任期原则上为两年。
2.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三、班主任的待遇
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班主任工作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按照3000元/年·班发放工作绩效。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在2020级新生入学报到之前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向班主任明确工作职责与要求、做好工作培训、颁发工作聘书等。
2.各学院于8月31日(星期一)前将《长沙学院新生班主任名单》电子档通过QQ发送至学工部汤珂老师处。《长沙学院新生班主任名单》纸质档以及关于班主任选聘工作的新闻报道、图片等资料于9月11日前提交至学工部420办公室汤珂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