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现状和党委相关决策部署,遵照学校招聘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非事业编制聘用辅导员面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时间
2022年9月4日下午14:00—16:00。
二、面试地点
长盛楼2001会议室。
三、面试对象
2022年8月30日至9月1日提交报名表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在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岗位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党员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健康码与行程码绿码以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参加。入校须配合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近7天无外省旅居史(若有须完成健康管理服务措施)。长沙市以外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长沙市内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面试方式
为结构化面试。通过专业问答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五、面试程序及要求
(一)面试程序
1.自我介绍(20分)
限时1分钟。考生介绍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科研、课程教学与心理咨询能力、专业实践经历等,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2.案例分析(80分)
限时4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围绕案例,从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具体举措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
(二)评委评议和评分
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同一岗位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3人时,评委应于面试完毕后给每位考生独立评分;同一岗位应聘人数大于3人时,评委应于前3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对该岗位评价标杆进行评议,之后按同一标杆给每位考生独立评分。
(三)成绩统计
由秘书汇总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在面试环节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80分以下(不含80分)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告知
考生在候分室领取本人成绩通知单(须存根联签字)后离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区域。
(五)面试要求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面试组现场配备评委5名(其中1人为组长)、监督员1名、秘书1名,场外配引导员1名。面试开始后,除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考场。监督员负责全程监督面试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引导员负责考生引导与考场外组织协调等。
六、面试对象集合抽签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对象于9月4日下午13:30前到长沙学院长盛楼2001会议室集合
七、其他事项
面试对象进候考室必须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至面试结束,若在参加面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者,视为违纪,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结束后领取手机。
长沙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