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关于开展首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责任编辑:汤珂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崇德求真实干担当”的长大精神,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和教风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长大党〔202118号)《关于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教育实践活动方案》(长大党〔202160号)精神,现决定在全校开展首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认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形势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使命担当,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广大教师要做到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广大教师要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广大教师要当好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通过评选活动,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担当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活动时间

20216-20219

、评选对象

学校各学院专任教师及学生辅导员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拥有家国情怀,在党和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关注时代、关注社会,汲取养分、丰富思想。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3.具备正直人格,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赢得学生,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以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自觉做为学为人的表率。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4.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教学内容丰富,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态度端正,备课充分,讲课认真,辅导答疑耐心细致。积极主动承担理论与实习实验教学任务,在每学期末的教学质量评价中其总成绩为优秀。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5.具备突出、鲜明的个人事迹。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同时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与信赖。

、评选名额

根据实际情况评出15名“我心中的好老师”。

、评选活动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616622日)

各学院班级召开主题班会或开展专题团日活动,认真传达和学习评选办法,营造评选氛围。

2.评选阶段(623630日)

①各班召开班委会,讨论和确定候选教师名单,要求不超过10名。

②各班组织班会,全班同学进行投票,各班参加投票人数超过本班人数3/4方可进行投票,否则无效。参与投票的同学填写《附1“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学生用表》每名同学总限投5位教师,其中对每位老师限投一票,多投无效,有涂改无效。投票结束后,当众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然后由班长汇总,做好统计工作,填写《附2:“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班级汇总表》,上交至各二级学院。

③各学院对各班上交的表格(附2)进行汇总、排序,填写《附3:“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二级学院汇总表》,以得票率为标准确定3名候选人,且其中必须包含至少一名非本学院的教师。候选教师确定后,填写《附4“我心中的好老师”推荐表》。

④各学院将表格(附234)文本(各式一份)于715日前上交学生活动中心421学工部(处)谭寅寅汇总,并将电子稿及电子版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发送至学工部(处)(邮箱:747507462@qq.com)。

716日—91日,学校汇总各学院候选人名单,设立专门网页进行网络投票(占比50%),根据学生投票结果形成“我心中的好老师”复选名单,在学工部(处)网站、“长大学工之家”微信公众号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则正式确定名单。

3.总结表彰奖励910

荣获“我心中的好老师”称号的教师学校将列榜表扬,同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其他要求

1.各学院须把附表及时汇总好,报至学工部(处),留底备查。

2.各学院在评选过程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广大师生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1-84261442。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上报。

3.本通知及附表同时在学工部(处)网站及下载专区中发布,请各学院及时下载附表,并按照实际数量要求(附1要求每个学生人手一份,附2要求每个班级1份,附3要求每个学院一份,附4要求每位推荐教师一份)发放。

4.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部(处)谭寅寅,联系电话:0731-84261516

 

附件1:长沙学院首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学生用表

附件2:长沙学院首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班级汇总表

附件3:长沙学院首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学院汇总表

附件4:长沙学院首届“我心中的好老师”推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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