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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3-04-18作者:admin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二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3]1号)精神(详见附件1),根据《长沙学院第二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学院决定启动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项目建设内容

2013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等六个方面(详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研究期限

1、申报形式:

项目以团队为单元实行自愿申报。

2、申报资格: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以上职务,直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以上职务。

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为专职辅导员(含系部党总支副书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以上职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四年以上。

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只受理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德育实践项目,每个成员只参与一个团队。

往年申报项目未结项的师生不得申报。

3、研究期限: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

其他项目实施以一年为期。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实施期限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三、材料报送

1、申请者须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另需报送项目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3、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另需报送活页论证一式三份。

4、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25.其他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4

5、逾期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均不受理。

6、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优秀项目上报省教育工委参与省级课题评审。

 

附件1:省级文件汇编

附件2:立项指南

附件3:申报表格汇总

 

中共长沙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一三年四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