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基础学院:
为促进学生工作向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发展,逐步提高我校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12年度学生工作总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1、院系学生工作总结
各系、基础学院应根据本单位2012年学生工作要点,全面总结一年来本单位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辅导员队伍培养、系部学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学生工作创新性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撰写本单位学生工作总结报告。
2、院系2012年度学生工作十件大事
各系、基础学院在做好本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基础上,认真思考并提炼本系2012年度学生工作十件大事(可加入招生就业工作和党团建设等工作内容)。
3、专职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
各专职辅导员应对照学生工作要求,认真填写《长沙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系部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首的考核小组,结合辅导员平时工作情况,通过查阅《辅导员工作日志》、开展学生评议对专职辅导员的工作逐一评价,签署评价意见。
二、总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做好相关材料的填写工作,确保提交的材料准确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的原则。在充分肯定成绩同时,要认真查找差距,突出中心、重点和亮点,总结出有价值的经验。
3、各单位材料撰写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晰、数据准确翔实。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重点突出、层次明确;十件大事要求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4、学校将组织2012年度学生工作总结会,各系、基础学院就本单位2012年度学生工作的亮点和主要问题进行汇报交流。
三、总结材料的报送
1、各系应于2013年1月7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胡毅老师。
2、报送材料:系部学生工作总结、2012年学生工作十件大事(纸质档和电子档。电子档文件名注明“***系”,纸质档加盖系部公章。);《长沙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纸质档)。
附件:1、专职辅导员考核细则
2、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用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