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63号)、《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3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已启动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做好我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达、屈林岩
成 员:夏湘远、喻秋兰、张世英、李学勇、丑利明、赵小燕、彭向阳、王应德、罗永兰、舒欣、李益、何利华、刘昊、胡嫔、张跃佳、杨建宏、李邵武
二、启动预征工作宣传周
1、宣传周时间:2010年5月24日—5月28日
2、宣传工作要求:
(1)积极营造入伍预征工作氛围 各系要由总支书记亲自挂帅、辅导员积极参与,通过系部网站、黑板报、海报、QQ群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毕业生入伍预征的相关政策,让毕业生知晓熟悉入伍预征工作的政策与流程,并在5月27日前举办专门的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动员会。武装部负责在校内张贴政策公告、悬挂毕业生入伍征动员相关内容的横幅。
(2)要告知学生入伍的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会议精神,2010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将继续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优惠政策。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三、积极组织报名
本次入伍预征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各系应积极组织毕业生报名。
1、预征报名网址:http://zbbm. chsi. com. cn、http://zbbm. chsi. cn。
2、预征报名时间:2010年5月1日—6月15日
3、网上预征报名程序:
(1)毕业生登入预征报名网站的“实名注册”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2)毕业生通过预征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3)毕业生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学校配合县级征兵部门组织预征报名对象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参加初检初审的毕业生将《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检初审工作人员。
(5)6月30日前对初检初审合格预征对象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对预征对象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同步审核和确认,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毕业生本人,作为冬季征兵优先征集的凭证。
长沙学院武装部
2010年5月22日
附件: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63号)》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预征入伍五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