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和长沙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制定的《开福区2009年度征兵工作实施计划》( [2009] 开征字第3号),为认真做好长沙学院2009年度征兵工作,圆满完成我校的征兵任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兵对象
征兵对象为长沙学院统招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性别不限,年龄为18岁至24岁之间。本次征兵对象是户口转到学校的学生,户口未转到学校的学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入伍。
二、征兵条件
政治条件:本次征兵政审工作将由长沙学院武装部负责,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制定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执行。思想品德败坏、有偷盗行为或者因户口异地、本人情况不清等情况的一律不得入伍。
基本条件: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体检标准:按照2003年9月1日国防部重新修订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以及2004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征兵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有慢性病、性病、传染病以及心理不健康的学生入伍。
三、征兵时间
符合条件并有意应征的学生必须在11月4日之前至长沙学院武装部(国策楼二楼)李玉龙老师处报名(联系电话:13808486146),填写《开福区2009年冬季征兵应征青年花名册》,11月6日将统一组织应征报名的学生进行体检。
四、工作要求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系必须积极主动对征兵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征兵工作氛围。一方面通过各系例会向各个班级下达征兵通知,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网络等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宣传。
所有应征的学生必须经过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兵条件,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2、长沙学院本次征兵工作统一于长沙学院武装部领导、执行与安排。各系必须安排一名学生辅导员具体负责,积极配合征兵工作中各个环节的进行。
3、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本次征兵对象有新变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都可应征报名入伍,首次实行女兵普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数量适当向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青年倾斜。各系要把握重点进行宣传。
4、本通知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长沙学院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