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之录取工作已陆续结束。据统计,我校共有192名毕业生顺利通过复试,被国内相关高校录取。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管理办法》之规定,为了做好本次升学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升学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已被国内相关高校录取的2009届毕业生。
2、升学奖学金的评选申请条件应达到校内甲等奖学金评选的前四项条件,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具体见《长沙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3、评审所需材料:⑴《长沙学院2009年学生考研录取情况统计表》;⑵表后按名单顺序附上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复印件。
4、评审材料上报时间:2009年6月23日上午11:00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胡毅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
5、本次升学奖学金的奖金将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