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评选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09]16号)的文件要求,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推荐一批优秀学生和班集体参加湖南省2008年度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为了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9年7月以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和学生班集体(2008级学生与班集体不予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
1、2007-2008学年校级优秀学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信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07-2008学年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平均成绩85分以上,德育课成绩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分必须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2007-2008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信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即2007-2008年单科成绩80分以上,德育课成绩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热心为同学服务,善于管理、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2007-2008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
2、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干部集体;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省级三好学生标兵、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兵
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从省级三好学生中评选,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从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在省级先进班集体中评选。
三、推荐名额
全校共可评选省级优秀三好学生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3名,省级先进班集体3个。
各系可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三项中任选两项,每项推荐名额为一人(个),其中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标兵、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兵的须在推荐材料中注明。
四、有关要求
1、各系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2、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表中“主要事迹”一栏由学工办以第三人称填写,院(系)推荐意见要求写实,不能只写“同意推荐”等简单意见,省级三好学生的成绩栏中要加盖院(系)公章。附件中所列的登记表请在“长大学工之家”QQ群之“共享”中下载。
3、每个申请者准备综合材料一份(含先进事迹材料和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综合材料用A4纸打印,综合材料标题用2号宋体字,文内小标题用5号黑体字,正文用5号仿宋体字。
4、所有材料用拉杆夹装,不用钉书机装订。各系将申报材料于4月15日下午4点前交送学工处胡毅老师收,逾期视为放弃。
5、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各系上报材料进行筛选,届时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工委。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