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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长沙学院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8-11-03作者:胡毅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8年冬季征兵命令和长沙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武装部关于认真做好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开人武[2008] 43),为认真做好长沙学院2008年度征兵工作,圆满完成我校的征兵任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各系:

一、 征兵对象及条件

1、征兵对象

征兵对象为长沙学院统招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限男性,年龄为18岁至20岁之间。本次征兵对象原则上以2008级湖南籍新生为主。

2、征兵条件

政治方面,本次征兵政审工作将由长沙学院武装部负责,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制定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执行。思想品德败坏、有偷盗行为或者因户口异地、本人情况不清等情况的一律不得入伍。

体格条件,按照200391国防部重新修订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以及2004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征兵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有慢性病、性病、传染病以及智力低下等条件不合格学生入伍。

二、征兵办法及征兵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系辅导员老师应尽快做好征兵的各项宣传发动工作,将征兵通知下达到各个班级。所有应征的学生必须经过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兵条件,经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符合条件并有意应征的学生必须在114之前至长沙学院武装部(国策楼二楼)杨桦老师处报名,填写《兵役登记表》,115将对应征报名的学生进行体检。

三、有关要求

1、各系必须积极主动对征兵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征兵工作氛围。一方面可以通过各系例会下达征兵通知,另外也可以通过宣传横幅、黑板报、网络等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宣传。

2、长沙学院本次征兵工作统一于长沙学院武装部领导、执行与安排,各系必须积极配合征兵工作中各个环节的进行。

3、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本次征兵对学生兵源有进一步要求,一般以2008级湖南籍新生为主,各系要把握重点进行宣传。

 

 

 

 

 

 

 长沙学院武装部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