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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8-10-29作者:胡毅 浏览量:

各系:

根据湘财教指[2008]106号文件下达的关于我校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计划,结合我校各系人数及成绩状况,现将本次评定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各系按照《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申报推选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原则上要达到学校甲等奖学金标准方可申报,且提供家庭贫困证明材料),并于113日前将最终确定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二、学校审核公示后于1123上报省教育厅,并报教育部备案。

三、各系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项目

国家奖学金

(单位: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单位:人)

电信系

2

28

法管系

1

13

生物系

1

21

计算机系

2

27

中文系

2

29

艺术系

3

37

工商系

1

24

外语系

3

43

机电系

2

30

旅管系

1

24

信科系

1

13

土木系

1

17

机 动

0

4

合计

20

310

四、本次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金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