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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08-03-09作者:王永启 浏览量: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实施办法》,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班委会评议,系部初步审核,学生工作处复审公示,报主管院长批准,学校决定给予蒋启武等269名学生减免2006-2007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总金额为470830元。希望各位受资助学生克服困难、再接再厉、努力学习,争取早日成为国家建设的有用之材。
长沙学院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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