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70号)及《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发[2018]3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处)复核、校领导审批、教育厅审核并上报教育部批复,决定给予朱李珍等3011名学生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等,835人获得一等,为4000元/年,1088人获得二等。为3000元/年,1088人获得三等,为2000元/年。共计资助金额为878万元,发放形式为分10个月平均发放。
希望受资助的同学珍惜机会,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和学校的关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长沙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长沙学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