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高校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7]82号)及《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学[2013]2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复核、校领导审批、教育厅审核并上报教育部批复,决定给予董勇等2933名学生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本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三等,978人获得一等,为4000元/年,977人获得二等。为3000元/年,978人获得三等,为2000元/年。共计资助金额为879.9万元,发放形式为分10个月平均发放。
希望受资助的同学珍惜机会,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和学校的关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长沙学院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长沙学院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