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2024-2025学年在校的2022-2024级特别优秀学生。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各学院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国家奖学金申报者,2024-2025学年度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的前10%以内。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 | 任务 | 责任方 |
9月28日 | 完成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 | 学院 |
9月29日 —10月11日 | 公示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 学院 |
10月11日 | 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 上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上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对学院评审依据、程序、分配名额、公示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的报告)。 | 学院 |
10月13日 | 公示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 学校 |
10月17日 | 报送国家奖学金纸质评审材料至省资助中心。 | 学校 |
四、申报与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把评审工作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评管结合、评教结合、寓教于评,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
2.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程序,择优推荐。
3.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的要求、内容等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客观真实。对态度不认真、弄虚作假的材料,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4.各学院申报材料均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所有国家奖学金学生申报信息由各学院同步录入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申报材料均须手写签名和加盖学院公章,其他填报要求详见附件。
五、名额分配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共44名。
具体名额按照各二级学院2022—2024级在校生比例分配。
学院 | 名额 |
土木工程学院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5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数学学院 | 1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5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3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
法学院 | 2 |
马栏山新媒体学院 | 5 |
外国语学院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艺术设计学院 | 3 |
音乐学院 | 1 |
合计 | 44 |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