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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10-16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品学兼优的2022-2024级学生。

2.国家助学金。学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在校学生。

二、申报与评审依据

1.各学院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24]59号)、《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长大发[2024]6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

任务

责任单位

10月16日-10月24日

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工作。

各学院

10月27-10月31日

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结果。

各学院

10月31日

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材料报送和智慧资助平台录入。

各学院

10月31日-11月7日

进行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

各学院

11月10日-11月14日

公示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

各学院

11月14日

完成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和智慧资助平台录入。

各学院

11月3日-11月7日

公示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

学校

11月17日-11月21日

公示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

学校

11月25日

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的上报。

学校

11月28日

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和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报告至省资助中心。

学校

四、申报与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把评审工作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评管结合、评教结合、寓教于评,充分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2024-2025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享受了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普通国家助学金。

2.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择优推荐。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择优推荐,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精准资助。

3.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等必须严格把关,力保其准确性和科学性。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必须退回并责成学生重做,对于态度恶劣者可直接取消其报送资格。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者要积极履行缴纳学费义务,参评时应已经交齐本学年学费或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4.各学院报送材料为电子版(①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①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申请审批表、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④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⑤评审报告),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须手写签名和加盖学院公章,国励及国助评审情况报告可形成一份提交。申请表请按照学院初审名单排序。

5.所有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申报信息由各学院同步录入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申请理由可简明扼要摘录,学校将通过平台进行审核。

6.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土木工程学院

51

机电工程学院

4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67

数学学院

20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51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30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7

法学院(数字版权学院)

18

马栏山新媒体学院

48

外国语学院

31

经济与管理学院

76

艺术设计学院

33

音乐学院

13

楚怡工匠(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3

楚怡工匠(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合计

524


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合计

一等

二等

三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

34

14

5

15

土木工程学院

372

112

33

227

机电工程学院

319

132

30

15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92

116

84

92

数学学院

159

47

9

103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350

105

38

207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49

76

13

160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3

59

20

124

法学院(数字版权学院)

113

31

17

65

马栏山新媒体学院

339

105

40

194

外国语学院

175

81

40

54

经济与管理学院

519

200

71

248

艺术设计学院

233

58

32

143

音乐学院

107

28

6

73

楚怡工匠(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18

2

3

13

楚怡工匠(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8

2

3

3

楚怡工匠(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5

7

3

25

合计

3525

1175

447

1903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