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近一年在参加大学生家教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长沙学院家教服务中心教员,进一步调动全校同学参加大学生家教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家教工作在勤工助学中的重要作用,长沙学院家教服务中心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评选原则,在现有150名已注册教员中评选出优秀教员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沙学院家教服务中心全体注册教员
二、评选名额
按中心教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15名)。
三、评选条件
1、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素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
4、积极参加家教工作,业绩突出。
5、在参加中心安排的家教过程中,无家长投诉或被家长退回等不良现象。
6、在参加家教活动过程中,积极为他人服务,有突出贡献,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
自愿申报。2011年11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长沙学院家教服务中心优秀教员申报表”,一式两份,签署系部意见)送至家教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时报送申报表的电子档。逾期不申报者,视为弃权。经中心评审小组初评后,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终评。评审结果将在学生工作处网上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343010533
电子信箱:ccsujjfwzx301@163. com
办公室:洪山三栋301室(医务室大楼三楼301)
长沙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长沙学院家教服务中心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