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需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
根据《长沙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2011—201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年勤工助学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岗位,部分岗位将酌情减少;
二、各需设岗单位应于9月20日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长沙学院申请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或到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以部门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学生工作处将于9月26日前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各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情况,并将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各申报单位;
四、上学年勤工助学在岗学生将于10月31日退岗;本学年勤工助学学生的选拔、培训工作将于10月份进行,11月1日前全部到岗,届时请各单位做好勤工助学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长沙学院申请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