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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0—201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上岗人员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0-10-20作者:谭望 浏览量:

各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

    根据《长沙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自开学以来,学生工作处就2010201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统计、审核以及学生申请做了大量的工作。截至目前,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所有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申请表分部门发放,并就勤工助学上岗人员的选拔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部门遵照开展。

一、各部门审批通过的岗位职数已经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布。各部门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基本前提,于1025日中午1200前完成勤工助学学生的甄选工作,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未录用学生申请表可返还,也可留做备选)。录用名单请从递交了申请表的学生中产生。

二、勤工助学人员换岗时间为111日,各部门应于111日前完成拟录用学生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通知其上岗(原在岗勤工助学学生于1031日自动退岗)。

三、勤工助学学生每月岗位补贴的发放以学生上交的《长沙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考勤表》(学生处网站下载)为依据,各部门勤工助学学生当月考勤应于次月8日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将不再补发学生补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各部门和勤工助学学生自行承担。

四、本次选拔后,本学年将不再进行全校性的勤工助学岗位调整。如本学年内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有局部调整,可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商解决。如有岗位学年中途换人,离岗学生应于离岗前15日提前向勤工助学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待岗位主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后方能离岗;而新上岗的学生需提交《长沙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