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需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
根据《长沙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2010—201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年勤工助学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岗位,部分岗位将酌情减少;
二、各需设岗单位应于9月25日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长沙学院申请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或到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以部门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学生工作处将于9月30日前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各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情况,并将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各申报单位;
四、2010—2011学年勤工助学学生将于2010年11月1日前全部到岗,届时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学生的选拔、培训工作。
附件:《长沙学院申请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