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需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
根据《长沙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2009—2010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经费的调整,本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数将在2008—2009学年基础上作适当调整,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岗位,而部分岗位将酌情减少;
二、各需设岗单位应于9月21日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长沙学院申请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见附件),并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学生工作处将于9月30日前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各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情况,并将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各申报单位;
四、2009—2010学年勤工助学学生将于2009年11月1日前全部到岗,届时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学生的选拔、培训工作。
附件:《长沙学院申请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