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7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其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备案,拟将下列3011名学生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评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对拟报名单持有异议,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处)...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8〕7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复审,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处)联系。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 联系电话:0731-88097518 0731-84261332 ...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长沙学院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班集体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长沙学院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 2017-2018学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二、评选标准具体评选标准见《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7]38号)的...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8-2019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1、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品学兼优的2015-2017级学生。2、国家助学金:学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二、申报与评审依据各学院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复审,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处)联系。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0日—9月27日联系电话:88097518 84261441 学生工作部...
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1、国家奖学金:学校2017-2018学年在校的2015-2017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二、申报与评审依据各学院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长大发[2017]3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国家奖学金申报者,2017-2018学年度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现将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的15、16、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认定标准详见《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第三章相关规定...
长沙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学费减免公示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沙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低保、下岗、残疾、医院病情证明和购药发票等)、班委会评议、学院初步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学校拟对土木学院刘小燕等97名学生减免2017—2018学年部分或全部学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4月...
办通[2018]4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费减免对象及条件1、自2017年国家助学金评定以后至今,家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变故、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长期需要治疗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2、家庭经济特别困...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费减免对象及条件1、自2017年国家助学金评定以后至今,家庭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变故、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长期需要治疗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虽有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