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2-2023 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时设置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
为做好 2022-2023 学年校内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发挥岗位服 务育人的功能,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按照 2023 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所分配的工时 招聘勤工助学学生,详见附表《2022-2023 勤工助学各部门 岗位工时设置表》。根据《关于长沙市 2022 年调整最低工 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 号)相关要求,本学期 开始勤工助学岗位津贴标准由原来的 12 元/时调整为 19 元/ 时,在保证各部门岗位津贴不变的前提下,对各部门工时进 行适当调整。
二、各部门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按照 《长沙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长大学[2018]64 号) 相关要求进行招聘,招聘对象上应为《2022-2023 学年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库》在库学生,未按要求聘用非在库学生的部 门, 岗位津贴由用工部门自行解决。
三、勤工助学各岗位如有人员变动,请设岗部门按照相 关文件要求把关,无需再单独提交申请表。勤工助学学生岗 位津贴按月发放。各设岗单位要督促学生填写《长沙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勤表》,由部门管理员汇总后于 次月的 5 日前提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遇寒暑假,则在学 生离校前提交),逾期提交将不再补发岗位津贴。
学生工作处
2023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