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和劳动观念。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帮困助困、服务育人的功能,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发挥岗位服务育人的功能,按照《长沙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长大学[2018]64号)对各部门工时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各部门按照2024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所分配的工时招聘勤工助学学生,详见附表《2024年勤工助学各部门岗位工时设置表》。此次工时设置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二、各部门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长沙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长大学[2018]64号)相关要求进行招聘,招聘对象上应为《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在库学生,未按要求聘用非在库学生的部门,岗位津贴由用工部门自行解决。

三、勤工助学各岗位如有人员变动请设岗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把关,无需再单独提交申请表。勤工助学学生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各设岗单位要督促学生填写《长沙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勤表》,由部门管理员汇总后于次月的5日前提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遇寒暑假,则在学生离校前提交),逾期提交将不再补发岗位津贴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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