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有关资助工作的

发布时间:2012-08-31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学生工作处  

各系、基础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3号)要求,为将我校2012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其他各项资助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政策,热情接待新生

为使广大新生了解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学生工作处已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长沙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用)》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暑期安排了资助电话热线进行咨询、解答。在迎新过程中,基础学院还要进一步做好有关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努力将国家和学校的惠学政策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

二、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针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或只能承担部分学费、生活费的学生,学校在报到点缴费处特别设立“绿色通道”。“ 缓缴学费”事宜由基础学院负责实施,同时于913日前将“ 缓缴学费”数据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生源地贷款”回执的统计由资助中心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缓缴学费的新生

1.申请。新生报到时在录取专业所属报到点领取并填报《长沙学院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

2.审核。对提出缓缴学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要详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核查其经济困难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解释资助入学的有关政策、规定。

3.审批。学生到缴费点的“绿色通道”办理处提交《长沙学院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此表由基础学院留存)、《新生报到表》及相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由基础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核并在《新生报到表》上签署意见。

4.办理。学生持经基础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署同意缓缴意见的《新生报到表》到缴费处办理缓缴学费手续。
   
(二)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新生

1.学生携带《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和《新生报到表》到缴费点“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处”开具回执。

2.学生持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意见的《新生报到表》到缴费处办理入学手续。

(三)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老生

1.携带《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和《注册单》到洪三栋(校医务科三楼)305室开具回执。

2.学生持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意见的《注册单》到缴费处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关心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在查阅新生家庭基本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基础学院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宿舍等途径深入学生中,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第一手资料。要充分考虑到家庭经济困难给新生的学习、生活、心理造成的影响,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引导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稳定情绪,确保他们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尤其要特别关注孤残学生、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非离异单亲家庭子女、家庭受到重大灾害和变故的学生的成长,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根据《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基础学院负责组织做好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1010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将两级工作小组名单、认定结果(学生申请材料、院系汇总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扎实努力,认真细致地完成近期各项资助任务

1.各系要逐一联系、督促有关贷款毕业生积极偿还本息。

2.各系在920前完善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材料,准确上报最终汇总表(9月份只接受个别因暑假期间新发生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逾期材料不齐的取消贫困生认定资格。

3.认真完成2012年上期综合测评工作,为奖学金的评定做好准备。

4.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45号)要求,各系于916前上报两篇优秀作品到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处      

一二年八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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