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园区:
我校2012届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前离校,为了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
1.突出理想信念教育
切实突出以择业观、就业观教育为主线,引导毕业生在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实现人生价值。
2.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
合理安排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充实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文化生活;要高度关注特殊毕业生群体,特别是对经济上有困难、情感上有困惑、毕业、就业上有难度的毕业生的帮扶工作;各系学生工作人员要将思想教育、心理辅导与解决毕业生实际问题相结合,主动化解他们的不良情绪,提倡毕业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处理和面对遇到的各种问题,放眼未来,着眼发展,防止因心理调适不当而发生不文明行为或意外事故。
3.深入开展诚信教育
要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就业工作为重点,开展“塑造诚信人生”的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及征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每位贷款毕业生了解征信知识,熟悉还款程序,形成“还贷立信”的诚信意识。同时,要加强毕业生在遵守就业协议等方面的诚信教育。
4. 加强感恩爱校教育
引导毕业生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感念父母的养育之恩,感念老师和母校的培育之恩,强化尊师爱校意识,给学弟学妹们树立良好榜样,为自己留下美好回忆。“学生之声”开设“毕业季”专栏,为毕业生创造平台来表达对母校的感激之情,对母校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畅想母校的未来。
5.加强安全法制教育
认真组织毕业生再次学习有关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引导毕业生增强法纪观念,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努力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做好毕业生管理工作
1.要深入学生群体,掌握思想动态。积极走进毕业生班级、寝室,了解毕业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畅通各种信息渠道,加强和主管部门的沟通,对影响毕业生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要有前瞻性的安排部署;园区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及时解决毕业生的实际问题。
2.要加强日常管理,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外出请销假制度;严禁毕业生在离校前发生酗酒滋事、打架斗殴、损坏公物、起哄闹事、乱贴乱画、夜不归宿、赌博等违纪行为;毕业生要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注重行为文明,不感情用事,不影响低年级同学的学习生活,严禁在宿舍区域内焚烧物品;对有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和当事人,学校将按《长沙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依规查处。
3.要加强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防止上当受骗或陷入传销陷阱,确保毕业生人身财产安全;要对毕业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进行防火、防盗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夏季来临,要切实杜绝学生下河游泳现象,严防重大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系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认真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
2.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各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真正把毕业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辅导员老师要坚持深入毕业生宿舍,与毕业生进行谈心活动,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关心毕业生生活;要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强化管理,悉心服务。各园区认真查实学生归寝情况,做好楼栋的安全排查工作;耐心做好毕业生退寝等系列工作。
4.严格督查,流畅信息。学生处将对各系、各园区的毕业生工作进行检查督导。6月8-23日为集中督查时段,系部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的毕业生工作信息上报胡毅老师处,各园区将查寝情况(晚归、夜不归寝、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违规使用电器等)上报给杨桦老师处。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